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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4年度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科研伦理审查的通知

2024年02月29日 22:34  点击:[]

各相关二级单位:

根据《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上下册)》中:“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加强科技伦理知识的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由于医学科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注意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针对相关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包括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电子申请书应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医学伦理审查的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3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至邮箱2022005@aust.edu.cn,不接受个人报送,待电子版初审结束后另行通知送交纸质版。

2. 项目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请填写《受试者知情同意书》(附件1)和《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表》(附件2),并附实验方案。

3. 项目涉及动物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请填写《实验动物伦理情况表》(附件3)和《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表》(附件2),并附实验方案。

4.项目既涉及人又涉及动物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请填写《受试者知情同意书》(附件1)、《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表》(附件2)和《实验动物伦理情况表》(附件3),并附实验方案。

5.由于实验条件限制,我校不支持项目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进行其他病原微生物实验的须严格监督其遵守国家及学校生物安全相关规定,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卫科教发[2023]24号)规定的生物安全防护级别实验室中,按照标准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活动,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并填写《安徽理工大学申报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附件4)。

6.在申请办理上述审查材料时,须注意确定项目名称,且与申请书保持一致,不得修改。

因时间紧,任务重,请申报项目的老师严格遵守上述时间安排。此次伦理审查原则上只受理依托安徽理工大学申报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申请。

联系人:徐 6631812

                                         科研部

                                       202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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