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便于科研管理,就“关于开展2013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中有关科研方面材料审核、盖章工作,科技产业处将统一进行。请各单位在11月6日—11月8日(三天)将相关材料由学院(部)统一报送科技产业处审核、盖章。
审核要求:2013年获得的成果(如论文、专利等),请提供原件。如果2013年以前的成果或项目,科技产业处没有登记备案的,也需提供原件。
审核程序:纵向项目由科研管理科审核;成果由成果与知识产权科审核;横向项目由科技开发与产业化科审核;以上所有内容经各科室审核人签字后,由综合科盖章。
备注:如科技产业处临时有事,时间将顺延。
科技产业处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