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淮南市知识产权处要求,2014年1月1日以后授权的专利,须在授权三个月内到市知识产权处办理安徽省、淮南市相关的奖励事宜,具体要求请查询“淮南市知识产权处”网站(http://www.hnsipo.gov.cn/),如需学校相关证明、加盖学校公章请到各负责单位、按照校印使用审批要求办理。学校奖励由校科技产业处负责,于当年年底成果登记时办理,具体时间请查阅科技产业处通知。
科技产业处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4年度安徽省领导圈定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再一次修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