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奖秘〔2015〕42号)的要求,推荐项目应在校内公示。为进一步做好推荐工作,校科技产业处将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初评,请申报人于3月16日前,报送1份书面推荐材料复印件至成果科。
联系人:葛涛
联系电话:6631812
科技产业处
二O一五年三月十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5年淮南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召开第十届全国采矿学术会议的预通知》与《关于征集第十届全国采矿学术会议论文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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