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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年06月12日 08:25  点击:[]

各相关学院(部):

    2015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各学院科研秘书请于2015年7月7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送交至科技产业处科研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产业处科研管理科 联系人:沈豫浙        电话:6633103(63103)

      

皖社科规划办﹝2015﹞13号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下称《课题指南》),即日起向全省发布并开始受理课题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下称省社科规划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着力研究阐释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着力研究解决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研究探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前沿问题,充分发挥智库功能,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界为推进理论社科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服务。

    二、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基础理论研究要有学术积累,突出原创性和开拓性,着力推出引领学术创新的研究成果;应用对策研究要重点关注安徽现实问题,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课题指南》的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安徽改革发展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和安徽地方文化研究等。

    四、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必须在《课题指南》的指导下进行。《课题指南》只规定重点研究领域、范围和方向,不列具体题目,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设计申报题目。同时,在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允许申请人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重点项目除外)。

    五、本年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四类。安徽历史文化研究专项课题并入此次年度项目申报,不再单独设立。

    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或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重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原则上须在《课题指南》范围内进行选题。

    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

    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字数一般在10万字以上。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0%,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通过答辩2年(含)以上,并作较大的修改。

    六、项目资助额度分别为:重点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2万元,青年项目1万元,后期资助项目3万元(主要用于出版资助)。申请人应按照《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七、项目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资源和科研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八、项目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承担过省部级社科研究项目,并已较好完成;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包括课题组成员,1976年6月30日后出生);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受职称、年龄限制;项目申请人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九、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申报。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近三年内被撤项或中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已获得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软科学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和重点项目等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重复申报。

    十、省社科规划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须在立项后2-3年内完成,应用对策研究、后期资助项目须在立项后1年内完成。

    十一、本年度项目评审采取网上初评和会议复评相结合的办法,网上初评采用匿名方式进行,请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申请书》中“课题论证”或“成果概要”(后期资助项目填写),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人需同时提交书稿全文(匿名)。

    十二、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按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十三、各有关高校、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受理本校、本单位的课题申报。各单位要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

    十四、项目统一通过“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申报。申请人可登陆系统首页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或《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申请书》须使用“2015年版”,并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十五、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上传和报送,我办不受理个人申报。纸质材料包括:(1)申请书原件2份;(2)《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3)后期资助项目同时报送成果书稿2套,以博士学位论文为基础申报的,须提交论文原文一式2份,并附详细修改说明一式2份。

    十六、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15年6月20日—7月6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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