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2018年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2018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8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启动我校2016年度教育厅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其中含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院研究项目。
1)重大项目资助经费20万元,申报项目应有较高水平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学科支撑,或拥有相应领域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优先资助我校和企业、产业联盟间围绕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成长性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创新和技术问题开展协同攻关。
2)重点项目资助经费6万元,此类项目旨在进一步提升高校教师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其中含教育厅人文社科基地项目。
1)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万元,重大项目旨在研究解决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申报重大项目应有较高水平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学科支撑。
2)重点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重点项目旨在提升高校教学科研人员科研能力,培育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选题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导向。
二、申报限额
1.教育厅高校自然科学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均实行限项申报,其中:自然科学重大项目我校立项指标为4项,重点项目立项指标为31项;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我校立项指标为2项,重点项目立项指标为21项。
2.学院实行限项申请:各学院(部)、教育厅各类创新平台分配指标见附件1。
3.申请者个人实行限项申请, 每人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作为参与人参与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2项,同时对下列人员实行限报:
1)2016年度有在研省教育厅自然科学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含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等项目),以及有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且项目资助经费超过6万元的主持人,本次不得申报新的上述自然或人文研究项目(本项目申报截止日前未结题的算作2016年度在研项目)。
2)2016年度有在研省教育厅人文社会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含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等项目),以及有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且项目资助经费超过2万元的主持人,本次不得申报新的上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本项目申报截止日前未结题的算作2016年度在研项目)。
三、申报条件
1.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条件:
1)重大项目限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
2)重点项目限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并向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中青年教师和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教师倾斜。
3)申报上述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在2013年-2015年三年内取得和申报项目学科领域相关的学术成果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以第一作者在E类以上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在B类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文章分类按照安徽理工大学校内津贴(科研津贴部分)改革暂行办法(修订)》(校政〔2012〕43号)中规定的执行);
b)以第一发明人申请且进入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或取得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
c)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不少于1项,且排名前五位;
d)个人出版专著不少于1部。
2.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条件:
1)重大项目限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
2)重点项目限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并向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中青年教师和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教师倾斜;
3)申报上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在2013年-2015年三年内取得和申报项目学科领域相关的学术成果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以第一作者在F类以上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在E类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文章分类按照安徽理工大学校内津贴(科研津贴部分)改革暂行办法(修订)》(校政〔2012〕43号)中规定的执行);
b)个人出版专著不少于1部。
四、评审程序
1.学院推荐项目采用院校二级评审机制,各学院根据推荐指标由院学术委员评审并推荐至学校,学校组织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并确定最终立项项目。
2.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院、人文社科基地项目由各平台校内组建单位按照分配指标择优推荐经平台审核后报科技产业处备案。
3.本次继续采用网络申报和评审系统。科研项目申报和评审网站网址为:http://202.38.95.119/Srmis。申请人需登录上述地址进行注册,经科技产业处审核后可登录上传项目申报书。
4.学校将充分发挥同行专家和学术委员会的监督把关作用,按照公开、公正、竞争和择优立项的原则,对申请者资格、研究内容的创新性和学术问题进行严格审核。
5.各学院及各类平台应在2015年11月19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推荐结果(项目申报一览表)及推荐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报送至科技产业处,经学院和各类平台推荐的申报人员应在11月20日前完成网上材料上传工作,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将在11月下旬完成网上评审和会评工作,并通过学校官方主页公示评审结果。
五、其他
1.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2.各学院申请人需使用最新版项目申报书,且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科研信息管理平台(http://202.38.95.119/srmis/)上传申请书。
3.联系人:沈豫浙,邮箱:glk.kyc@aust.edu.cn,联系电话:6633103(63103)。
科技产业处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