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有关处级单位:
为全面准确掌握我校师生员工2015年度取得的科技成果,做好年度科技统计、科研考核及校内科研津贴核算发放等工作,现对科技成果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统计方式
(1)各院(部)师生科技成果实行现场登记,由各学院(部)具体负责。各院(部)分管科研领导负责指导,指派专人开展登记工作,并收集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如:论文、论著、专利证书、发明专利实审通知书、获奖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指派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及E-Mail在2015年12月21日(周一)下午下班前发送至getao2007@163.com。
(2)机关行政人员的论文、论著实行网上登记。登录科技产业处网页,进入“管理系统”的“科研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机关在学院带课人员选择上述登记方式的一种,避免重复登记),请于2015年12月23-25日,连同其它科技成果原件到科技产业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科(行政楼1114房间)进行核查。
2、格式要求
各院(部)按照科技产业处提供的统计表(Excel,以2003版保存)进行登记,统计表中切勿出现合并单元格。统计表打印后须经分管科研院(部)长签字后加盖院(部)公章交科技产业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科,同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getao2007@163.com。
3、登记范围
(1)论文发表、论著出版、专利授权、获奖、鉴定、软件著作权等日期均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论文、论著作者我校师生应是第一作者且注名安徽理工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授权专利的专利权人、软件著作权人须是安徽理工大学(排名第一),外观设计专利不予登记。
(3)我校学生取得的符合登记条件的成果在相关院(部)进行登记。
(4)因科研工作量考核,在外进修人员也需登记发表的论文,并留原件在学院(部)备查。
4、登记及核查流程
(1)院(部)统计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25日,科技产业处于2015年12月28-30日按照学院排序依次到各院(部)进行核查;逾期没有登记的,请于2016年3月1日以后根据科技产业处通知进行补充登记。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3月1日期间,不再受理。
(2)科技产业处于2016年1月10日前,根据《安徽理工大学校内津贴(科研津贴部分)改革暂行办法(修订)》(校政〔2012〕43号)完成科研津贴的初步计算工作,并将计算结果反馈给各学院(部)。各学院(部)须通知师生对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复核范围仅限于已经登记的成果,复核无误后,复核人须签字;如有错误,请于2016年1月11-15日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科技产业处成果科进行更正;复核结果纸质版经学院(部)分管科研领导审核,并签字盖章后,请于2016年1月15日前报送科技产业处成果科。
(3)如因学院(部)未按规定时间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复核,或者复核人没有签字及错误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更正的,以后不再予以受理。
由于科研成果统计、科研津贴积分计算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能够及时发放科研津贴,请广大师生自觉按照规定时间办理登记、复核、更正等相关事宜。
联系人:葛 涛 联系电话:6631812(61812)
附件:1、论文论著统计说明
2、科技成果登记表(共7个)—可在科技产业处网站下载
科技产业处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