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安徽省科技厅近日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科技重大专项的通知》(科计秘[2016]234号),现将项目申请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申请的项目要符合省科技重大专项确定的领域和方向(详细附件),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通过产业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重大战略性产品开发等,加快调结构转方式,推进转型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2、项目要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内容和产业化目标及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实施期1-3年。产学研联合申请的项目需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但不得对省财政经费按比例分成。项目申报书编制要科学合理,项目一经批准立项,技术和经济指标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申报和立项经费总数原则上不予变动,承担单位要根据立项确定的财政补助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3、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研发投入中,项目承担单位投入不低于60%,市(县)先行补助不超过20%,省按不高于市(县)补助额度予以补助。省补助资金在100-300万/项。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请当年不超过57周岁(按申请截止日计算);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承担单位职工,如项目负责人非承担单位职工,需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合同期内在项目承担单位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
二、推荐方式
1、2016年省科技重大专项按初审权下放、限额推荐、竞争立项方式执行。合肥、芜湖、蚌埠三市推荐项目数各不超过16项,其它各市不超过11项;各市科技局要会同财政部门推荐并确定补助经费,联合行文报送。
2、鼓励高校院所联合或与我省企业联合申报,高校院所牵头申请的项目必须按政策要求落实自筹资金。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合肥物质科学院推荐数不超过5项,含中科大先研院等新型研发机构;中央驻皖院所推荐数不超过2项;省农科院和安农大各不超过2项、安徽科技学院不超过1项(3个单位限报农业类专项),其他省属本科高校总数不超过10项(指标不含安农大和科技学院),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推荐。各高校院所推荐项目要同时主动报所属地科技局备案。
3、根据以上要求,请我校有关单位及老师认真理解安徽省科技厅的通知内容,充分发挥学校的专业特点及学科优势,根据安徽省科技厅的申请指南,以学校名义申请,或者与有关企业及研究单位合作申请。
4、安徽省科技厅要求的网络申报系统关闭为6月22日,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28日。请以学校名义独立申请的老师务必于6月15日上午10时前将申请书(见附件)一式2份和电子版交学校科技产业处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沈豫浙,联系电话:6633103
科技产业处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