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提高我校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质量,根据《安徽理工大学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预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校科技〔2010〕2号)要求,启动2016年度安徽理工大学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预研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预研项目资助范围为2016年度申报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初评专家评审反馈意见(国家基金委每年项目评审结束后反馈给科技产业处和申请者本人)中同意资助超过半数(含半数),但最后没有获得资助的项目。因国家社科基金没有反馈意见,符合条件的2016年度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的人员均可以申报预研项目。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预研项目:
(1)承担其他纵向项目且项目经费在1万元以上,逾期未完成者。
(2)曾承担过研究经费5万元以上纵向课题的项目负责人。
(3)2016年度9月30日前横向课题研究经费在学校财务账户上尚有3万元(含3万元)以上者。
3、预研项目选题必须与申请者当年未获批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选题一致,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应针对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委员会的项目评审意见,开展各项预研究,充实工作基础与工作积累。
4、学校每年资助预研项目不超过14项,自然类不超过10项,社科类不超过4项;单项资助金额为自然类1万元/项,社科类0.4万元/项。
5、自然类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各学院申报指标见附件。申请人需填报《安徽理工大学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预研项目申请书》,各学院请在10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申报书一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科技产业处成果科。
联系人:葛涛
联系电话:6631812
附件1:安徽理工大学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预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安徽理工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项目申请指标分配表
附件3:安徽理工大学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预研项目申请书
附件4:推荐汇总表
科技产业处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