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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安徽理工大学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预研项目的通知

2016年10月14日 17:08  点击:[]

各单位:

    为提高我校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质量,根据《安徽理工大学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预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校科技〔2010〕2号)要求,启动2016年度安徽理工大学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预研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预研项目资助范围为2016年度申报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初评专家评审反馈意见(国家基金委每年项目评审结束后反馈给科技产业处和申请者本人)中同意资助超过半数(含半数),但最后没有获得资助的项目。因国家社科基金没有反馈意见,符合条件的2016年度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的人员均可以申报预研项目。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预研项目:

   (1)承担其他纵向项目且项目经费在1万元以上,逾期未完成者。

   (2)曾承担过研究经费5万元以上纵向课题的项目负责人。

   (3)2016年度9月30日前横向课题研究经费在学校财务账户上尚有3万元(含3万元)以上者。

    3、预研项目选题必须与申请者当年未获批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选题一致,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应针对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委员会的项目评审意见,开展各项预研究,充实工作基础与工作积累。

    4、学校每年资助预研项目不超过14项,自然类不超过10项,社科类不超过4项;单项资助金额为自然类1万元/项,社科类0.4万元/项。

    5、自然类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各学院申报指标见附件。申请人需填报《安徽理工大学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预研项目申请书》,各学院请在10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申报书一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科技产业处成果科。

 

    联系人:葛涛

    联系电话:6631812

 

    附件1:安徽理工大学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预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安徽理工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项目申请指标分配表

    附件3:安徽理工大学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预研项目申请书

    附件4:推荐汇总表

 

 

 

                                                 科技产业处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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