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3号)及《关于整合优化省级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科财〔2016〕39号)相关规定,现将省自然科学基金到期项目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根据项目计划任务书,凡约定2016年12月到期的项目(含批准延期项目)均参加本次结题,原则上不能延期。确需延期的负责人,需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学院批准,科研院长签字,再报请科研处同意,方可延期。
二、结题形式及填报要求
1、本次结题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报送结题报告(网址:http://220.178.98.61/kjt/index.aspx)。
2、各结题项目主持人进入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结题验收模块,登录后选择2012年后立项项目结题,按照相关提示和要求填报项目结题信息,进行网上申报。附件材料,按规定统一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上传,总页数不超过40页。填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项目主持人完成填报后,提交科研处审核确认。
3、各项目主持人在提交结题报告的同时,还须提交项目研究科技报告(格式见附件2、附件3)。科技报告按要求填写完成后,上传至安徽省科技报告呈交系统(网址:http://220.178.98.62:8888/reportsubmit/)。相关培训工作委托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技报告管理中心具体承担。
4、各学院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将纸件材料一份,统一送至科技产业处科研管理科。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书面材料。
5、结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科技报告呈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
联 系 人:沈豫浙 6633103
附件:
1.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清单
2.科技报告基本信息表
3.科技报告编写提纲
科技产业处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