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征集“十三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重点建设指南的通知》(教技司〔2016〕45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十三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重点建设指南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总体要求
1.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重点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注重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和工程衔接,加强 学科交叉和薄弱领域布局,促进实验室结构、领域、区域布局优化,指南建议原则上不与国家和教育部已有布局重复、雷同。
2.对列入重点建设指南的实验室,教育部将在“十三五”期间分批进行建设,“十三五”将择优新建重点实验室70个左右。
二、有关要求
1.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教技〔2015〕3号),结合学校和安徽省发展需求,凝练重点实验室重点建设指南建议,《指南建议》格式见附件。
2.校内有博士学位点学科(含自主设置)的学院,需凝练填报指南建议1项,可联合校内相关学院共同凝练填报;其他学院也可积极填报。
3.各学院请按照指南建议格式填写,于2016年12月21日前将凝练好的指南建议报送科技产业处综合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aust.edu.cn。
联系 人:郑文兵
联系电话:6668024(68024)
附件:1、关于征集“十三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重点建设指南的通知
2、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建议
科技产业处
2016.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