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不断推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质量提升,根据国家基金委近期发布的《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17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7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3月18-19日办公,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办公)。学校预计于3月16日赴北京提交项目纸质材料。
为了有充足的时间准备形式审查,以及生成最后的项目申报清单和推荐函,学校规定的申请人网上最后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4日晚24:00,纸质申报书请各学院在2017年3月15日11:00前统一报送至科技产业处科研管理科,逾期项目申请人涉及形式审查责任等一切后果自负,请各学院及申请人把握好项目申请进度。
2.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技产业处联系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版本号相同。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项目申请人撰写项目申请书时,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四、若干重要问题的说明
1.项目预算编制及相关依据文件
国家基金委国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重要提示栏”关于项目预算编制有专题说明,请务必按照要求在项目申请书中进行详细表述。
特别提醒: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依托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汇总编制,并在预算编制说明中说明合作研究单位的名称、单位类型、任务分工、研究任务负责人,承担资金额、占总资助金额的比例以及是否已签订合作协议等情况。
2.关于项目的资助强度
请根据本人申报项目类型及所在科学部情况,参照2017年度国家基金委发布《指南》中有关表述合理确定项目预算编制额度。
四、学院近期需要做好的几项工作
1、各学院要做好2017年度申请国家基金人员申请书的把关审核工作,协助申请人提升申请书质量,打好、夯实申请基础。
2、各学院要确定学科点负责人或专家组专题审核申请书“申请代码”。近两年少数科学部因“申请代码不属于本学科项目指南资助范畴”原因而形式审查不通过的数量呈上升趋势,各学院应引起充分重视。
联系人:沈豫浙,联系电话:6633103,联系邮箱:rwk@aust.edu.cn
科技产业处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