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7年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报及评估工作的通知》,省发改委拟组织认定一批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现将组织申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着眼于“扶优扶强”,优先支持“三重一创”领域,对传统优势产业和新经济领域也予以支持。
二、申报条件
省工程研究中心鼓励以企业为主、联合高校院所申报,侧重于科技成果成熟化、工程化、产业化、应用化,提升产业集成创新能力。省工程实验室鼓励以高校院所为主、联合企业申报,侧重战略性前瞻性技术研究开发、重大装备样机研制,提升产业原始创新能力。
1.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单位需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在本行业居省内前列;具有工程化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和条件;具有稳定的人才队伍和专职研发人员,研发和检验设备等投入;建立了一套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团队激励机制、产学研合作机制和行业服务机制。
2.省工程实验室申报单位需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经历,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技术转化能力;综合实力、研发能力在本行业居省内前列;具有稳定的人才队伍和专职研发人员,研发和检验设备等投入;建立了一套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市场化激励机制、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和开放共享机制。
三、有关要求
1.拟申报的创新平台需编制“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组建方案”(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
2.组建方案和附件证明材料合本装订,一式15份,以及申报材料电子版(组建方案和证明材料),在2017年6月6日下午下班前报送科技产业处综合管理科(行政楼605室),电子版发送kyc@aust.edu.cn邮箱。
3.请有关单位负责人认真谋划,积极组织牵头申报或与企业联合申报,拟申报的单位请在5月27日前与科技产业处联系,以便做好组织工作。因该申报材料需通过市发改委审查、评审,所以请申报单位按时报送申报材料,以便做好后续有关工作。
联系人:郑文兵,联系电话:6668024(68024)
附件:1. 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组建方案编制提纲
2.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7年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报及评估工作的通知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科技产业处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