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组织申报2018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 “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创新型省份建设任务目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工程,组织实施2018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项目要聚焦指南,突出需求和应用导向,注重取得实效;突出向基层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为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提供科技支撑。以项目为抓手,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本次申报的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包括:面上攻关、科技强警、重大科学仪器、援藏援疆援青和对外科技合作专项。现就项目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支持重点等内容,编制指南予以发布(详见附件)。
申报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除必须符合指南要求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1. 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7周岁(按申请截止日计算);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项目申报单位职工,如项目主持人非申报单位职工,需与申报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项目实施期间在申报单位从事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需提供主持人职称、年龄、工作单位等证明)。
2.个人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以上项目;申报时尚在主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人员,不得再申请担任主持人。
三、申报指标:
申报指标各学院不限项,面上攻关项目鼓励与县区单位合作。
四、申报程序
项目负责人在科技产业处指导下,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科技管理业务系统和服务平台”下面的“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填写申报书等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证明材料。申报书与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于12月14日下午下班前上报科技产业处科研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产业处
2017年11月22日
附件1:2018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面上攻关、科技强警、重大科学仪器、援藏援疆援青专项)申报指南
附件2.2018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重点领域和优先发展主题
附件3.2018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对外科技合作专项)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