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8〕134号),学校组织开展申报工作,请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申报条件和任期工作目标任务,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须符合《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或《安徽高校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
2.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研究方向需重点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重点聚焦信息、能源、健康、环境等四个方面的重大需求、高校“双一流”建设和安徽“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
3.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研究领域原则上与现有的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研究领域不形成重复。
二、有关要求
1.申报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须编制《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或《安徽省教育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请各申报单位在12月6日前,将《申请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五份)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正文和附件两部分合订为一本,A4纸双面打印胶装,一式一份)报送至自然科学处605室。学校将择优推荐。
3.学校推荐申报的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需根据有关意见修改完善,在12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修改完善的《申报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附件材料合订一本(一式两份)报送至自然科学处;《申报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word版)和附件材料(PDF版)以及《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kyc@aust.edu.cn邮箱。
联系人:郑文兵;联系电话:6668024(68024)。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
3.安徽省教育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5.安徽高校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
6.安徽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
7.历年省教育厅立项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名单
自然科学处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