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组织申报2019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 “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创新型省份建设任务目标,组织实施2019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项目要聚焦指南,突出需求和应用导向,注重取得实效;突出向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为提升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及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提供科技支撑。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开展技术攻关,促进技术成果应用、推广、示范,解决具体技术难题,提高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本次申报的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包括:面上攻关、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及贫困县、科技强警、重大科学仪器、援藏援疆援青和对外科技合作专项。现就项目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支持重点等内容,编制指南予以发布(详见附件)。
申报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除必须符合指南要求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项目申报单位职工,如项目主持人非申报单位职工,需与申报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项目实施期间在申报单位从事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需提供主持人职称、年龄、工作单位等证明)。
2、项目仅限一个承担单位和一个项目主持人,个人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以上项目;申报时尚在主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人员,不得再申请担任主持人。
3、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6个月(不含6个月)以上未组织验收的企业及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在形式审查中发现与指南不符或有违背上述条件之一的申报项目,取消其参加评审资格。
三、申报指标:
申报指标各学院不限项,面上攻关项目鼓励与县区单位合作。
四、申报程序
项目负责人在自然科学处指导下,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科技管理业务系统和服务平台”下面的“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填写申报书等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证明材料。申报书与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于12月21日下午下班前上报自然科学处科研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自然科学处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