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9〕29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2018年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7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2018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8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启动我校2019年度教育厅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要求
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
重大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然科学。
1.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和24个新兴产业聚集发展基地建设,推动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服务业,发挥高校科研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2.各高校集中本校优势科技资源,与企业进行技术集成和协同攻关的申报项目,应已与企业签订有合作协议,且有实质性合作。
3.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科技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二)人文社会科学。
1.基础研究项目应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以及学科建设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体现学术前沿的研究课题。
2.应用研究项目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等重大课题攻关。立足推进我省“十三五”科技工作,针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促进科技金融结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网络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体现协同攻关,注重吸收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
3.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规划办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二、申报限额
1.教育厅高校自然科学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均实行限项申报,其中:自然科学重大项目我校立项指标为4项,重点项目立项指标为43项(含增加的深部采动响应与灾害防控国家重点实验室6项;工业粉尘深度净化与职业健康安全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2项;矿山采动灾害空天地协同监测与预警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2项;安徽省煤矿安全采掘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2项;)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我校立项指标为2项,重点项目立项指标为21项(含基地5项)。
2.学院实行限项申请:各学院(部)、教育厅平台分配指标见附件1。
3.申请者个人实行限项申请, 每人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作为参与人参与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2项,同时对下列人员实行限报:
(1)2016-2018年期间在国家、省部、地市以及学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结题过程中,未按期结题或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2)在研省教育厅自然科学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重大或重点项目;有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或人才项目且项目资助经费超过6万元的主持人不得申报重点项目;已获批过省教育厅自然科学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自然科学重大项目。
(3)在研省教育厅人文社会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重大或重点项目;有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或人才类项目且项目资助经费超过2万元的主持人不得申报重点项目;已获批过省教育厅人文科学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人文科学重大项目。
(4)除重大项目、平台项目和委托项目外,作为主持人累计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3项(含3项)以上的,不得再申请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三、申报条件
1.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未申请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人员不得申报(不符合上述项目申请条件的除外);
(2)重大项目限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年龄小于50周岁(1969年4月26日前出生)。
(3)重点项目限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人员申报,并向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中青年教师和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教师倾斜,年龄小于45周岁(1974年4月26日前出生)。
(4)申报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在2016年-2018年三年内取得和申报项目学科领域相关的学术成果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重大项目申报人以第一作者在B类以上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文章分类按照安徽理工大学校内津贴(科研津贴部分)改革暂行办法(修订)》(校政〔2012〕43号)中规定的执行);以第一发明人取得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3项或授权国际专利不少于1项;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不少于1项(含协会奖);个人出版专著不少于1部(不含教材)。
2)重点项目申报人以第一作者在D类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文章分类按照安徽理工大学校内津贴(科研津贴部分)改革暂行办法(修订)》(校政〔2012〕43号)中规定的执行);以第一发明人取得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不少于1项(含协会奖);个人出版专著不少于1部(不含教材)。
2.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条件:
(1)原则上优先推荐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人申报,因符合条件人数少于分配指标数的,可推荐其他人员申报;
(2)重大项目限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年龄小于50周岁(1969年4月26日前出生)。
(3)重点项目限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并向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中青年教师和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教师倾斜,年龄小于45周岁(1974年4月26日前出生)。
(4)申报上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在2016年-2018年三年内取得和申报项目学科领域相关的学术成果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重大项目以第一作者在C类以上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在E类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文章分类按照安徽理工大学校内津贴(科研津贴部分)改革暂行办法(修订)》(校政〔2012〕43号)中规定的执行);个人出版专著不少于1部(不含教材)。
2)重点项目申报人以第一作者在E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F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文章分类按照安徽理工大学校内津贴(科研津贴部分)改革暂行办法(修订)》(校政〔2012〕43号)中规定的执行);个人出版专著不少于1部(含教材)。
四、评审程序
1.各学院、平台推荐项目采用院校二级评审机制,各学院根据推荐指标由院学术委员采用现场汇报的方式评审推荐至学校,学校组织校级会议评审并确定最终立项项目。
2.学校将充分发挥同行专家和学术委员会的监督把关作用,按照公开、公正、竞争和择优立项的原则,对申请者资格、研究内容的创新性和学术问题进行严格审核。
3.各学院及各类平台应在2019年4月1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推荐结果(项目申报一览表需按照推荐优先顺序进行排序,需学术委员会评审组签字)及推荐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报送至科研部。学校将在4月20日前完成会评工作,并通过学校官方主页公示评审结果。
五、其他
1.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各学院申请人需下载最新版项目申报书填写。
3.经评审获批2019年度安徽省教育厅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均需申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未申请者不予划转本次申报项目科研经费。
4.项目在结题前拨付经费总额的50%,结题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经费。在研究周期内自然重大项目需发表SCI论文2篇或SCI论文1篇加1项国际发明专利授权;自然重点项目需发表SCI论文1篇;人文重大项目需发表C刊2篇,重点项目需发表C刊1篇。结题验收不达标的项目将追回拨付经费。
5.联系人:
沈豫浙 邮箱:rwk@aust.edu.cn,联系电话:6633103(63103);
汤老师 邮箱:skc@aust.edu.cn 联系电话:6685497(65497)。
附件1:学院(部)、平台分配指标
附件2:2019年教育厅项目评审推荐清单
附件3: 教育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4:教育厅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
科研部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