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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绿色矿山突出贡献奖评选的通知

2019年10月08日 10:57  点击:[]

各学院:

为表彰在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绿色矿山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首届绿色矿山突出贡献奖(见国科奖社证第0265号,见国家奖励办网站)评选工作,为做好此次组织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突出贡献单位申报

1.申报范围

各级绿色矿山建设行政管理单位、各级绿色矿山建设技术支撑单位、第三方服务单位、列入国家绿色矿山目录企业和已达到绿色矿山条件的矿山企业。

2.申报条件

负责制定绿色矿山标准政策以及管理办法;形成有推广价值的绿色矿山建设模式;研发了有助于提升绿色矿山的技术与装备;达到区域性(或行业)绿色矿山建设标杆;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绿色矿山服务体系或模式。

(二)突出贡献人物申报

1.申报范围

各级绿色矿山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第三方服务人员、高校及科研院所工作人员、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引领或推动工作者。

2.申报条件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绿色矿山建设事业,具有“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道德风尚,并在业务工作中取得了下列突出贡献之一的行政和企业管理、技术创新的绿色矿山专业人才:

(1)有推动绿色矿山建设的创新技术并且效益显著的技术持有者。

(2)在绿色矿山建设管理中勇于创新,探索新模式,并被行业认可的专业人才。

(3)制订区域性绿色矿山政策、标准和管理办法并取得良好效果和影响的行政管理人员。

(4)制定了绿色矿山服务标准、规范、模式、工作流程等有助于推动绿色矿山服务的专业人员。

二、推荐要求

1.突出贡献单位须由各地自然资源部门推荐。

2.突出贡献人物由各地自然资源部门或行业协会推荐(含地方地方协会)。

3.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签名)后报送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秘书处,无盖章不具备评审资格。

4.申报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

(1)绿色矿山突出贡献奖推荐表一式3份,含单位或个人申请表,单位推荐表;

(2)推荐表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附件1份(详见推荐表说明)。

——电子版材料:

(1)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包括附件证明材料);

(2)个人免冠照片(白底)电子版和生活或工作照电子版(用于宣传)各一张;

(3)申报人简要事迹材料,限500字内。

纸质材料统一用A4版式装订,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申报材料一经接收不予退回。绿色矿山突出贡献奖推荐表及申报表格电子版可在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网站(www.greenmine.org.cn)“资料下载”板块查询下载。

5.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平平

电话:6631812

                                                                                                   自然科学处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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