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理工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政﹝2016﹞160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理工大学纵向项目及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校政﹝2019﹞2号)文件精神,2015年及以后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含专项和主任基金),2017年及以后立项的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厅)和其它入帐时分立间接经费帐户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可申请提取绩效。绩效提取额度为:项目结题前发放额不得超过科研绩效总额的50%;结题后可提取剩下的50%;绩效发放人员必须为课题组成员(不包含研究生)。
科研绩效支出发放流程为:项目负责人会同项目组成员填写“安徽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和发放明细表(见附件1、2),提交至所在学院(部);发放对象所在学院(部)对其实际研究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并对绩效支出是否发放提出建议,在附件1、2上签字盖章;各学院科研秘书填写绩效发放汇总表(见附件3),在12月20日前将汇总表发送至cwkjk@aust.edu.cn。 学院收齐附件1、2后到自然科学处或社会科学处对发放申请进行审核,在附件1上签字盖章,并将附件1、2、3在12月20日前送交至财务处,由财务处按预算核定后发放。
自然科学处联系人:沈豫浙 6633103
自然科学处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