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科学基金网络信息ISIS系统计划于2020年1月15日后开通申报通道,我校申请接收截止时间为4月15日16时。
ISIS系统链接: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2.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项目指南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
3.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原创探索计划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请提前联系自然科学处)。今年是原创探索计划项目启动的第一年,请申请人仔细研读申报通知和指南,争取获得突破。
4. 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但是为了便于形式审核,申请人需提交纸质申请书及其相关附件下载打印版1份,并与电子版申请书内容及版本号一致。有合作单位的,必须提交合作单位已盖章签字的正式纸质件1式2份,以避免立项后发生纠纷。
5. 2019年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扩大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2020年度将包括全部面上项目,申请人在填写重点项目或面上项目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基金委根据申请人所选择的科学问题属性,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6.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0年申请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各类项目的形式审查要点见附件1,本通知如有未尽事宜敬请以2020年指南为准。
7. 申请人和参与人必须在ISIS系统中确保使用唯一的身份证件号,即:拥有中国籍的人员一律采用本人二代身份证号,拥有外国籍的人员一律采用本人有效护照号。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8.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
9. 请认真阅读“科研诚信须知”,申请人是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直接负责人,申请人须确保申请书和相关申请支撑材料符合事实,真实有效,无错误、无虚假,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学院/医院对申请书是否合规、完备和真实负有审查职责。
提醒:ISIS系统将提交后的申请书正文部分和数据库中(包括当年申请的和往年申请获批和未获批的)各学部、各类项目申请书进行相似性比对,并将相似性比对结果反馈给评委或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特别提示关注)。
10.申报的项目如涉及生物或医学伦理问题,请及时联系医学院进行伦理审查。
11.属于“深部煤矿采动响应与灾害防控国家重点实验室”、“煤炭安全精准开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业粉尘防控与职业安全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下设方向的申请,请在项目基本信息内注明依托平台信息。
12.集中受理期时间安排:
① 2019年1月15日-4月7日,申请人登陆系统填写申请书,该期间学院与自然科学处在系统进行实时审核,如有需要可通过微信或QQ留言。
② 4月8日8:00 关闭系统,申请人在此之前务必提交电子版申请书。
③ 4月8日 学院集中对电子版作形式审查。
④ 4月9日-4月11日申请人修改被退回的申请书并再次提交,自然科学处集中作形式审查。
重点重大类项目(重点、仪器、基础科学中心、重点国合、部分项目的重点支持亚类)及人才类项目(优青、杰青、群体)最晚于4月10日晚间24:00前提交系统。
⑤ 4月12日申请人将纸质版申请书(单面打印1份,版本号和提交版本号一致,有合作单位的需对方盖章)提交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处,请学院对纸质版申请书逐项做形式审查,填写形式审查表。
⑥ 4月13日请各学院务必于中午12:00前报送纸质版申请书1份及形式审查表1份至自然科学处项目管理科。
自然科学处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