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二级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建设意见》)的相关规定,我厅决定由对外合作处牵头,开展第四批“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的国合基地包括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三种类型。申报时请认真对照建设意见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提交《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
二、组织认定程序
1.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类别“其他”里选择“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按要求填写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
2.请各申报单位于7月25日前统一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交至自然科学处科研管理科(行政楼601)
3.自然科学处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单位。
三、申报要求
申报名额:各学院限报1项。
沈豫浙 6633103
自然科学处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