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二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每年需要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简称《进展报告》),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处以此作为核准下一年度的经费预算及作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跟踪、管理的主要依据。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0年度《进展报告》填报范围:
2020年度我校共计68项国自科项目须提交《进展报告》(附件1),请项目负责人使用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信息系统(ISIS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办事快捷通道中,选择“进展报告”,在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在线填写《进展报告》。遗忘ISIS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的项目负责人请通过系统密码找回功能自行找回。
未按时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项目负责人,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给予警告,暂缓拨付基金资助经费,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基金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5-7年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等处罚措施。
2、2020年度《进展报告》填报须知:
(1)进展报告采取由项目负责人在线填报,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工作方式,不需要提交纸质文件。
(2)填报内容为:“重要研究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其他需要说明情况”以及“研究成果目录”等。“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两栏若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则填写“无”。如有图片表格等内容统一在“附件”栏中添加。
(3)本年度发表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利、奖励的支撑材料,请通过成果在线提交,并在ISIS系统附件中上传电子版,已接收未发表的不要上传。未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间发表的成果不得在本年度上报。
(4)项目负责人不得将非本人或非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报告中。
3、时间节点:
(1)请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网上提交。提交后及时通过系统查看《进展报告》的状态,如显示“单位已审核”或“等待基金委审核”或“基金委已审核”,表明该报告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进展报告》,依托单位审核后,状态将会显示为“退回”,项目负责人需及时查看退回原因,并在修改后重新提交,直至审核通过。
(2)2021年1月1-5日,自然科学处集中对提交的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合格的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
4、联系方式:
自然科学处 沈豫浙 6633103
自然科学处
20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