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20〕387号)的精神和要求,自然科学处要求各二级单位进行了申报组织,经过资格和申报书形式初审,于12月25-27日进行了专家外审,现将推荐申报结果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12月28日—12月31日向自然科学处或纪委办提出意见,逾期概不受理。
联系人电话:
自然科学处: 张平松6668453(68453)
沈豫浙 6633103(63103)
纪委办公室:6668461(68461)
自然科学处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