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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11月18日)安徽理工大学劳务公司派遣科研助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2年11月15日 15:05  点击:[]

安徽理工大学拟采购劳务公司派遣科研助理,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谈判。

一、项目名称和相关内容

1、项目名称:劳务公司派遣科研助理服务

2、项目单位:安徽理工大学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预算及资金性质:4.86万元;自筹资金

5、质量要求:合格

6、服务期:1年。

二、任务要求

1、由采购人确定符合用工需求的人员交由劳务派遣方,劳务派遣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到采购人单位工作。劳务派遣方要遵守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派遣至采购人单位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按采购人分配的工作内容完成。具体工作时间听从采购人安排,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采购方与中标人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合同》后,由中标人根据采购方的岗位素质要求协助采购人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中标人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中标人负责员工的报酬、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劳务派遣方派驻采购人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属劳务派遣方)

三、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劳务公司。

3、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投标时提供无违约及处罚声明。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四、服务期限、工作时间

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原则上1年,具体时间按所服务科研项目实际需要确定。

2、工作时间:科研助理工作原则上为国家法定工作日,具体时间由课题组协商决定。

、控制价

总价:4.86万元

劳务管理费包含但不限于用工手续办理、人员工资发放、劳保福利和社会劳动保险的代征代购、计划生育管理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劳动用工管理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六、科研助理岗位需求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纪录。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工作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承受工作压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接受采购方的工作安排和培训安排。

七、目标、标准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要求如下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培训

根据用户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方案

2

组织师资及员工进行培训

3

做好培训记录以备用户随时查阅

4

薪酬福利

为派遣员工办理工资卡

5

派遣员工每月薪酬的计算

6

派遣员工每月社保、公积金、个税的计算及缴纳

7

制作工资表,每月按时足额发放派遣员工工资

8

员工关系

制定严密的劳动合同并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9

负责根据国家政策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及办理相关待遇及报销等手续

10

派遣员工经济补偿或赔偿的手续办理

11

处理派遣员工相关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12

派遣员工发生重大疾病、非因工死亡等事故,中标人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

13

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由中标人以雇主身份进行调查及处理,并为员工进行工伤鉴定、工伤待遇申报、工伤理赔等手续;派遣员工发生工亡,由中标人办理工亡派遣员工的善后事务处理,理赔谈判与费用申领手续

14

派遣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

15

员工离职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停缴及转移等手续的办理

16

中标人不得向派遣员工收取费用

17

为员工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办理结婚、生育、升学等相关证明

18

其他

中标人需配合接收采购人目前在岗的派遣员工

19

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解决派遣人员产生的残保金费用,解决方案产生的费用包括在预算内

20

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驻点及上门服务

21

妥善保管员工档案以备用户随时查阅

22

派遣员工食宿自行解决

“★”号的为关键技术参数,对这些关键技术参数的任何负偏离将导致废标。

2、派遣人员资格条件基本要求简述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纪录。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工作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承受工作压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接受采购方的工作安排和培训安排。

4)符合采购方要求及日常管理工作规范。

5)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每位派遣员工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医保金等。

6)符合采购人要求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服务内容要求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派遣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派遣人员在工作所在地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等,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派遣员工考勤、考核、教育培训、奖惩等资料情况建立派遣员工人事信息档案。对新招的派遣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办齐所有用工手续,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派遣员工档案表、花名册、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复印件等供采购人备案。

2)根据派遣员工人数和服务项目配备专门的劳务管理人员,负责派遣员工的日常事务,协调处理派遣员工与采购人之间的关系,向采购人提供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

3)及时掌握国家和省有关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最新政策动态并知会采购人,积极配合采购人对新政策规定的组织实施;

4)按采购人要求,教育派遣员工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规程、忠于职守、文明礼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采购人做出的工作安排和调度;

5)协助采购人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教育等;

6)定期会同采购人共同对派遣员工进行考核,并进行派遣员工的现场管理和工作考核,相关考核、考勤和奖惩资料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依据采购人提供的考核、考勤和奖惩资料及时足额给派遣员工发放工资福利;

7)负责派遣员工的招聘/录用退工手续办理、薪酬管理、福利发放、各种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按照当地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和规定)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

8)负责每月按时足额发放派遣员工工资,采购人于工资发放后5-7天内支付相关费用;

9)负责派遣员工的档案管理、计生关系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等;

10)服务期内发生劳动纠纷由中标人处理;

11)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由中标人以雇主身份进行调查及处理,并为员工进行工伤鉴定、工伤待遇申报、工伤理赔等手续;派遣员工发生工亡,由中标人办理工亡派遣员工的善后事务处理,理赔谈判与费用申领手续;

12)派遣员工发生重大疾病、非因工死亡等事故,中标人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

13)负责派遣员工经济赔偿的手续办理;

14)负责处理派遣员工相关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15)成交供应商需配合接收采购人目前在岗的派遣员工,在办理入职、缴纳社保、公积金后派往到采购人处工作;

16)成交供应商不得向派遣员工收取费用;

17)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解决派遣人员产生的残保金费用,解决方案产生的费用包括在预算内。

4、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对违反《保密协议》相关内容规定的,采购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服务期内发生各种事故:包括安全、交通、防火和劳资纠纷等事件均由中标人协调处理;

3)如因成交供应商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行聘请人员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如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人员不满意要求更换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且无条件的更换合格的人员;

5)服务期内,采购人定期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质量、履约情况、社保购买情况、工作配合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则继续履行服务合同。如项目服务未达到要求,则采购人上报监管部门终止服务合同;

6)派遣员工的工作由采购人进行分配、管理、对派遣人员的奖惩、撤换或辞退等须经采购人同意认可。

5、违约责任

1)未经采购方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承包项目发包或转包,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2)在服务期间,未经采购方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派遣员工。

3)劳务派遣人员因为调走、辞职或被乙方辞退等原因导致劳务派遣人员不足时,需在7个工作日内补充,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方有权扣罚本期项目劳务管理费。因劳务派遣人员未能及时补充而引起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赔偿损失。

4)由于成交供应商工作失误的原因,造成派遣员工的经济损失,所产生的损失及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因成交供应商业务人员蓄意破坏设备设施、违反规程造成重大事故的,一经查实,则视为成交供应商严重违约,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5)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一旦发现中标人违反合同条款,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或不合规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本项目的劳务管理费。

6)若成交供应商在1年内违反其服务承诺或以下情况三次或以上,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方有权拒绝支付本期项目服务费,并终止合同。

不按时足额发放派遣人员工资,导致派遣员工投诉;

派遣人员因为调走、辞职或被中标供应商辞退等原因导致劳务派遣人员不足的,而中标方在3天内未能及时补齐符合项目要求的劳务派遣人员;或每月缺员人次总数超过3人次;

没有按照采购方要求对派遣人员进行培训的。

6、付款方式

每月25日前采购人与中标人核对当月派遣人员人数及工资变动,由成交供应商制作当月费用明细表(含工资、社保、公积金、个税、奖金等)并于25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提前至最近一个工作日)由成交供应商按员工工资表进行工资发放,采购方于工资发放后5-7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拨付相关费用(含当月派遣服务费和员工总工资等)。

八、考核、社保、工伤等相关要求

具体参见《2022年度校科研助理劳务派遣公司招标需求基本信息》第五条“目标、标准”中的(二)至(六)项。

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116日起至1118日止,每天8:30-11:00,14:3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报名。请从本网页下载报名表,报名表填好后扫描或制成图片,传到指定邮箱(kyc@aust.edu.cn)。电子邮箱报名后,须通过电话0554-6668024确认,确认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20-17:00,节假日除外。

十、谈判响应方式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将响应文件用一个密封袋密封,并在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安徽理工大学舜耕楼605室。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责任自负。接收人:胡彪;电话:0554-6668024。

2、谈判响应的评审时间: 2022年11月19日上午9:00,供应商不到现场,通过视频召开标前会议。随后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结果通过视频方式公布。

3、评审地点:安徽理工大学舜耕楼629房间。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电话:0554-6668024

十三、响应文件一正本二副本

主要内容包括: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营业执照)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3、法人授权书

4、拟派遣科研助理方案

5、报价单

6、二次报价单(不装订,单独封装)





科研部    

2022年11月15


上一条:(截止11月30日)转发《关于申报2022年度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截止11月21日)关于组织召开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动员会及提交2020-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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