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基础秘〔2023〕140号)的文件精神,科研部组织各二级单位进行了申报工作,经过资格和申报书形式初审,现将推荐申报结果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5月24日—5月26日向科研部或纪委办提出意见,逾期概不受理。
联系人电话:
科研部: 沈豫浙 6633103(63103)
纪委办公室:6668461(68461)
科研部
2023年5月24日
上一条:(截止6月6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淮南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多模态网络与通信”等6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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