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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10月7日)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协同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9月28日 16:13  点击:[]

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有组织科研创新,推动高校充分发挥科技创新 主力军和主阵地的作用,联合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技攻关,全面 提升高校协同创新能力,力争产出一批高质量的科技创新成果,
服务支撑安徽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现就 2023 年度高校协同创 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2023 年度高校协同创新项目的申报主体为省属普通本科高 校。鼓励支持省属普通本科高校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 大学联合牵头申报。申报主体需注重与地方政府、科研院所、企 业等的协同,原则上没有企业支持和协同研究的项目不予立项。
二、项目类别
2023 年度高校协同创新项目分为三大类:一是竞争类协同创 新项目(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均可申报);二是皖北地区定向委托 协同创新项目(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均可申报,优先支持皖 北地区本科高校牵头申报);三是支持安徽省智能农机装备研究院 建设协同创新项目(限安徽科技学院牵头申报)。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 士学位,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良好, 无任何科研信用不良记录。
2.为大力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中“挑大 梁”、“当主角”,项目团队要合理配置人员结构,大胆使用青年科 技人才,团队中 40 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
3.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相 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集中力量,协同攻关。 每个项目协同高校原则上不少于 2 所,其中我省省属高校不少于 1所,协同单位至少有 1 家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高新技术 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协同创新项目。鼓励支持省属高校联合国家 实验室、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协同 创新。
4. 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主持 1 个项目。正在承担安徽高 校协同创新项目的人员不得主持申报(已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除 外)。
四、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原则上应符合《安徽省高校协同创新项目管理暂 行办法》规定的有关要求,根据项目申报质量,允许部分指南不 立项。
2.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 2 年。
3.每个项目立项经费 50 万元左右,由省教育厅下达至牵头高 校,项目协同企业需按照 1:1 比例进行配套经费支持,且必须将 经费打入牵头高校账户,并签订有关经费使用协议。项目经费中 省财政经费按照《安徽省高校发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 求执行。
4.项目牵头申报高校应与所有协同单位签署联合研究协议, 协议内容应包含研究内容及任务分工、合作机制、知识产权归属、 经费分配等。联合研究协议需与申报书同步在系统中上传。
5.各高校组织项目申请人登陆安高校科研平台线上服务大厅 (登录网址 http://srp.ahjzu.edu.cn),根据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1) 填写《安徽省高校协同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 2),并进行在线 审核后,连同《安徽省高校协同创新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 3, 盖章扫描 PDF 版 1 份)于 10 月7 日前上传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6.指南内容请到本校科研管理部门查询。

联系方式:

科研部 寻芳芳   3315812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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