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自设科研机构规范管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安徽理工大学关于自设科研机构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要求,现针对我校已立项的校级各类科研机构进行梳理,具体要求如下:
梳理范围:已被学校立项建设的校级各类科研机构。2024年9月9日前已报送材料的各学院如无更新,不需要报送。
报送时间:2024年9月12日前。
注意事项:逾期未报送材料的,将不再纳入校级科研平台进行管理。
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于2024年9月12日前完成《安徽理工大学自设科研机构统计表》(附件),并报送至邮箱ypchen@aust.edu.cn。
附件:安徽理工大学自设科研机构统计表
科研部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