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省临床研究质量,提升医疗机构诊断治疗、预防控制疾病水平,根据《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党〔2023〕3号),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医疗机构,启动2024年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转化专项(以下简称“临床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申报项目及课题指南见附件。
二、项目设置
此次临床专项共设置21个研究方向,每个方向设立若干课题,实行首席专家牵头负责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现面向全省医疗机构公开申报临床专项研究课题(每个课题独立申报并立项)。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条件和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应为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甲医院(含三级专科医院),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课题由多个单位合作申报的,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课题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二)项目主持人条件和要求
3.课题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社会信用记录良好,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医务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课题研究的人员。
4.课题主持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课题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课题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5.课题主持人没有主持在研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
6.补充说明:(1)青年医生项目主持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1.1之后出生);(2)临床评价课题:与企业合作共同开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等研究(需与企业联合申报);(3)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课题:指依托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来组织申报。
(三)其他条件和要求
7.申报课题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技术标准、伦理规范和伦理审查标准。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8.在课题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如发现课题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四、支持方式和支持强度
1.课题实行不限额推荐,采取公开竞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2.省财政经费原则上按照80万元/项、50万元/项、30万元/项三档予以支持。
五、申报程序
1.系统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登录系统后,点击菜单栏中的“办事大厅”,选择“省临床医学研究转化专项—临床医学研究转化专项”,点击“业务办理”。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后,单位进入系统审核。系统填报起始时间:2024年10月25日,结束时间:2024年11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推荐。各归口管理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申报单位、课题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各归口管理单位于2024年11月6日23:59前完成审核推荐,11月7日前将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清单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至邮箱nszxsf@163.com。
3.材料报送。申报时先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待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未公示的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六、联系方式
学校科研部:0554-6631812;
省科技厅生命科学技术处:0551-62636650;
省农村与社会科技发展中心:0551-62652739;
技术支持:0551-66161997。
附件:2024年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转化专项申报指南.doc
科研部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