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生态环境部发布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申报项目应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每个指南原则上只资助1个项目。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二)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整合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开展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优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任务。
(三)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 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一次性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阐述说明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目标指标、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团队组成和研究基础等(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国科管系统)。
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课题牵头单位,确定协议签署时间。牵头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信证明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应签署诚信承诺书。实行标志性成果总承单位负责制的项目,申报团队应符合总承单位提出的技术和管理等要求。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应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合理编制预算。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25〕5号)等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结合项目研究任务目标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编制项目总体经费预算,并按指南要求的比例明确中央财政资金预算和其他来源资金预算。
申报材料应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2. 申报受理。项目管理责任主体根据年度指南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受理,对申报材料规范性、申报单位和项目(课题)负责人资格等进行形式审查(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3)。形式审查通过的申报团队数量不超过拟立项数量4倍的项目,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环节;形式审查通过的申报团队数量超过拟立项数量4倍的项目,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可针对申报材料组织首轮评审,择优遴选出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团队纳入答辩评审环节。
3. 答辩评审。项目管理责任主体组织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团队进行答辩评审。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公开公示-申报指南”栏目查阅申报资格及指南材料,并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材料,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尚未开通系统账号的老师,请及时联系科研部申请开通。网上填报系统将于2025年5月16日8:00正式开放,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日17:00,请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完成材料提交,并提前联系科研部以便协调团队申报事宜。
联系人:徐奡婧 0554-6631812
鲁海峰 0554-3315812
邮箱:2022005@aust.edu.cn
科研部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