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社科规划办﹝2018﹞9号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下称《课题指南》),即日起向全省发布并开始受理课题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下称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着力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研究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研究探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前沿问题,发挥省社科规划项目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安徽特点哲学社会科学,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指南》的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安徽改革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研究、安徽优秀传统文化研究以及皖西红色革命文化研究等。
三、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安徽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围绕安徽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必须在《课题指南》的指导下进行。《课题指南》只规定重点研究领域、范围和方向,不列具体题目,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设计申报题目。同时,在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允许申请人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
五、本年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四类。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要按学科进行申报,学科选择参见全国社科规划办代码表中的学科分类目录。跨学科研究选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作为主学科进行申报。
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字数一般在10万字以上。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10%。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通过答辩2年(含)以上,并作较大的修改。
六、项目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资源和科研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七、项目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承担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社科研究项目,并已较好完成;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包括课题组成员,1979年5月30日后出生);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受职称、学历、年龄限制;项目申请人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八、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近三年内被撤项或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已获得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和重点项目等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重复申报。
九、项目资助额度(不包括皖西红色革命文化研究)分别为:重点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2万元,青年项目1万元,后期资助项目3万元(主要用于出版资助)。申请人应按照《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十、省社科规划项目的完成时限(不包括皖西红色革命文化研究),基础研究须在立项后3年内完成,应用研究须在立项后2年内完成,后期资助项目须在立项后1年内完成。
十一、皖西红色革命文化研究由省社科规划办与安徽金寨干部学院联合发布。项目类别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8万元,一般项目4万元(成果出版时再追加资助2万元);成果形式为专著(字数一般在20万字左右),并要求转化成教学成果(包括课堂教学PPT和教案各一份,成果验收时须到安徽金寨干部学院进行试讲或指导安徽金寨干部学院老师试讲);完成时限为立项后1年。
十二、本年度项目评审采取网上初评和会议复评相结合的办法,网上初评采用匿名方式进行,请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申请书》中“课题论证”或“成果概要”(后期资助项目填写),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人需同时提交书稿全文(匿名)。
十三、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按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十四、各单位要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
十五、项目统一通过“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rsmis.ahshkx.com/)申报。申请人可登陆系统首页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2018年版)》《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2018年版)》《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皖西红色文化专项申请书(2018年版)》。《申请书》一律用电脑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十六、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上传和报送,我办不受理个人申报。纸质材料包括:(1)申请书原件2份;(2)《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3)后期资助项目同时报送成果书稿2套,以博士学位论文为基础申报的,还须提交论文原文一式2份和修改说明一式2份;(4)重点项目还须提交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结项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
十七、申报时间:2018年5月15日—6月15日,项目管理系统统一上传时间:2018年6月5日—6月15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8年6月19日—6月22日,报送单位:省社科规划办公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东453室,联系人:李金玲,联系电话:0551-62608961。
附件:2018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