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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安徽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典型案例的通知

2025年07月11日 11:03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推动《安徽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走深走实,进一步创新社科普及方式手段,丰富社科普及内容,全面展示全省社科普及战线创新创造的生动实践和鲜活经验,省社科联决定开展社会科学普及优秀典型案例(以下简称典型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学院()及省级社科平台(研究中心、实验室、社科普及基地)推出的具有创新、示范意义和一定社会影响力、美誉度的社会科学普及品牌活动、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二、报送形式

主要分为文字类、音视频类。

文字类:原则上控制在3000字以内(图片、图表、领导批示、媒体报道等相关附件插入内文中),以Word形式报送(内嵌照片原图按文中顺序编号并以文中图片下方文字说明命名,单独打包后随Word文档报送)。

音视频类:以Mp4等主流视频格式为主,720P以上清晰度。在开头出现片名,在片尾出现安徽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典型案例和报送单位名称 字样。有对话或独白时需配字幕,声音音质清晰,播放流畅、稳定,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

三、推荐条件

1.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典型案例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思想导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积极向上。

2.成效显著,示范引领。典型案例要有特色做法,参与度广,辐射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力显著,具有典型性、启发性、时效性,有一定示范意义、推广价值。

3.形式新颖,特色突出。典型案例应具有创新性,既体现时代特色,又具有知识性和趣味性,要能够适应新形势下社科普及工作的新要求,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

四、推荐注意事项及时间要求

1.鼓励各处级单位积极推荐优秀典型案例。以往年度已获得优秀典型案例的作品,不再重复申报。

2.典型案例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引起相关法律纠纷,由作品创作者承担。省社科联有权以复制、传播等方式用于社科普及宣传等相关用途。

3.征集工作由省社科联普教咨询(科研)处组织实施。通过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遴选出安徽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典型案例并在省级媒体进行推荐宣传。

4.各单位须于73015:00前将推荐的典型案例材料和《安徽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典型案例汇总表》电子版发科研部邮箱。

联系人:汤老师

电话:668549765497

邮箱:skc@aust.edu.cn



附件:安徽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典型案例汇总表

科研部   

2025711


撰稿:科研部 汤传平

核稿:科研部 吴幼华

编辑:科研部 汤传平

审稿:科研部 吴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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