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科协关于印发〈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科协普〔2022〕5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24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项目(以下简称“科普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要符合《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科普活动、科普资源、科普示范体系、科普队伍、其它科普工作”五类支持范围。重点支持:品牌科普活动,前沿科技科普行动,农业科普,科技资源科普化,公共场馆科普化,有特色、有影响的专题科普活动等。
项目支持强度:10万元以上。
项目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办法》执行。项目申报单位要符合《办法》第五条规定,一个项目限一个申报单位。
(二)省科协委托各设区的市及省直管县(市)科协负责各辖区内项目评审、推荐工作。各设区的市及省直管县(市)科协要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各设区市及省直管县科协2024年度安徽省科普项目经费额度表》(见附件1,参照上年额度确定),在经费额度内,择优确定拟立项项目并排序,择优确定拟推荐申报项目并排序,将项目名单及排序表、申报材料报省科协按规定程序立项。
(三)各省级学会、省科协直属单位,可直接申报一个项目。省纲要办成员单位可推荐一个申报项目。
(四)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word版及盖章PDF版发电子邮箱,纸质版一式三份。
(五)申报(承担)单位要实事求是、表述准确、规范完整地填写申报内容。各推荐(管理)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客观真实。省科协根据专家评审情况,适当调整项目经费额度。
(六)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4日。
联系人:苏畅
联系电话:6634029
科研部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