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根据《安徽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校政〔2024〕5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学校拟在2026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中设立青年科技基金专项和面上培育专项,现就项目申报条件及考核要求通知如下:
一、青年科技基金专项
青年科技基金以培养造就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旨在提升青年教师承担重大科研项目能力,培育能够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C类及以上项目为目标。
本次立项项目数量约30项,每项资助经费为8万元,项目执行期为2027年1月-2029年12月。
(一)申报条件
1.我校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以及全职博士后(出站日期应在2029年12月31日以后,须经导师同意),确保在学校任职期间能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2.男性为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为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已申请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资助者,或2026年3月20日以后入职/站的教师、博士后。
(二)考核要求
1.项目培育期内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C类及以上项目的视为自动结题;
2.若未获批上述类别项目,则在研究期间须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做到应报尽报,且均通过形式审查;同时,考核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与企业签订单个横向项目,在执行期内到账金额不少于20万元(不含外拨经费和设备费);或新增横向项目累积到账额不少于40万元(不含外拨经费和设备费);
(2)到国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访学一年,并以第一作者发表中国科协T1级别的SCI或EI源刊论文3篇,或Nature Index期刊论文2篇;
(3)以安徽理工大学为第一申请单位,以第一完成人授权与项目相关的中国发明专利1件(立项后申请并授权),且转化金额(不含作价入股,仅限专利许可或转让)不低于15万元。
二、面上培育专项
面上培育专项以培育能够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为目标。
本次立项项目数量约20项,每项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目执行期为2027年1月-2029年12月。
(一)申报条件
1.我校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以及全职博士后(出站日期应在2029年12月31日以后,须经导师同意),确保在学校任职期间能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2.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C类或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未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4.近3年以第一作者发表不少于3篇同一学科领域的中国科协T1级别的SCI或EI源刊论文;
5.承担过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杰出青年项目、优秀青年项目、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考核要求
1.项目培育期内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视为自动结题;
2.若未获批上述类别项目,则在研究期间须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做到应报尽报,且均通过形式审查,且考核目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安徽理工大学为依托单位,作为主持人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并以第一作者发表中国科协T1级别的SCI或EI源刊论文3篇,或Nature Index期刊论文2篇;
(2)到国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访学一年,并以第一作者发表中国科协T1级别的SCI或EI源刊论文4篇,或Nature Index期刊论文3篇;
(3)与企业签订单个横向项目,在执行期内到账金额不少于40万元(不含外拨经费和设备费);或新增横向项目累积到账额不少于80万元(不含外拨经费和设备费);
(4)以安徽理工大学为第一申请单位,以第一完成人授权与项目相关的中国发明专利2件(立项后申请并授权),且累积转化金额(不含作价入股,仅限专利许可或转让)不低于30万元。
三、其他说明
1.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论文均应标注“安徽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of the AUST”)和项目批准编号,并以此项目为第一标注;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申请项目的核心内容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或市厅级科研项目资助的;被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的科研人员;承担学校出资的各类科研项目尚未结题以及撤项的。
四、申报安排
1.申请人填写相应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附件1),于9月30日前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点击“校级项目申报”->找到“2026年安徽理工大学基本业务费项目-青年科技基金专项”/“2026年安徽理工大学基本业务费项目-面上培育专项”->点击“申报”->填写信息,并上传最终版申请书(word格式),文件名为“2026基本业务费项目-类型-单位-姓名”(如“2026基本业务费项目-青年科技专项-安全学院-张三”);
2.各申报单位须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根据推荐指标(附件2)遴选确定拟推荐项目。各单位请于2026年10月8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本单位审核盖章后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纸质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部自然科学办公室(602室),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yli2020009@a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杨;联系电话:3315812
附件:
1.安徽理工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2.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各单位指标推荐名额分配表
3.安徽理工大学2026年基本科研业务费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
科研部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