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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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参加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9   浏览次数:

各处级单位:

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参加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1〕102号)要求,启动我校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我校限报1项。

校内申报各处级单位可报1项。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职工申报,并加强申报管理,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次评奖参评范围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

1.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

2.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成果。

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教育部通知文件附件《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第三条。

三、成果报送要求

各单位于4月26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至社会科学处。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评审书一式7份,参评成果原件1 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申报评审书及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四、评审推荐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择优上报。

联系人:汤老师

电 话:6685497

邮 箱:skc@aust.edu.cn。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参加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4.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参加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1〕102号).pdf

附件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pdf

附件3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4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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