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单位及申请人:
根据《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书内容及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要求告知主要参与者,确保主要参与者全面了解相关内容和要求”“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严格遵循学界公认的科技伦理,关于人、实验动物以及其他涉及科技伦理风险的研究应当按照国家、部门(行业)和单位等要求通过伦理审查”等相关规定及各科学部对科研伦理审查的要求,现将有关伦理审查的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位申请人于2026年2月2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审查材料打包发至联系人邮箱,不接受个人报送。电子版材料通过初审后,预计于3月2日前通过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群组分发受理编号。请各位申请人填写受理编号并完成签名后,于3月3日前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至行政楼601室。若以上逾期,将错过本批次审查会议,请按时报送。
2. 所有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的项目申请,请填写科研项目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审查表(附件1),根据研究内容勾选所属伦理类别,并附相关说明。项目涉及人的伦理审查,请补充填写《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情况表》(附件2)并附实验方案及受试者知情同意书。项目涉及动物的伦理审查,请补充填写《实验动物伦理情况表》(附件3)并附实验方案。由于实验条件限制,我校不支持项目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进行其他病原微生物实验的须严格监督其遵守国家及学校生物安全相关规定,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卫科教发[2023]24号)规定的生物安全防护级别实验室中,按照标准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活动,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并填写《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附件4)。
3.在申请办理上述审查材料时,须注意确定项目名称,且与申请书保持一致,不得修改。因时间紧,任务重,请申报项目的老师严格遵守上述时间安排。此次伦理审查原则上只受理依托安徽理工大学申报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申请。
联系人:徐奡婧 0554-6631812 QQ:357474032
李 兵 0554-3315697
邮 箱:2022005@aust.edu.cn
科研部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