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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煤炭重大专项2027年度公开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付强     资料来源: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6-07-1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国家能源集团发布煤炭重大专项2027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

二、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单位同一项目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应为19671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每年投入项目(课题)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项目(课题)负责人所在参与单位应出具其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的同意函,并承诺为其提供保障条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3.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项目研究骨干人员中,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比例不低于50%

4.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5.参与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参与申报,本重大专项专家组、专项办、总师办等相关人员,不得在任期内参与申报。

三、限项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项目。

2.对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

3.对于本重大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上述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4.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执行期)到202612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课题或任务)不在限项范围内。

四、我校申报安排

申报书网上填报时间为20267309:0020269417:00。请于827日之前将申报书提交科研部,以便进行形式审查及组织专家评审把关,切实提高申请书质量。

如有关于煤炭重大专项申报的疑问,请及时沟通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科研部 联系人: 付强 0554-6631812

鲁海峰 0554-3315812

邮 箱:fuqiang@aust.edu.cn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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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付强

审稿:鲁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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