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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征集的通知

发布人:寻芳芳     发布时间:2026-07-3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省科技厅发布《关于征集2026年度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原文链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围绕长三角区域重要战略需求,强化“企业出题”机制,深入挖掘和凝练基础科学问题,组织和支持优势力量联合开展产业目标导向明确的应用基础研究,支撑和引领产业创新发展。

二、申报要求

1. 项目指南建议人应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或相当层次及以上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须与我省企业联合提出项目指南建议。我校为项目牵头单位并作为相应课题的牵头单位,联合提出项目指南建议的企业,应为该项目相应课题的牵头单位。

2.建议人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为所在单位的全职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67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原则上不接受超龄科研人员提出的项目指南建议。

3.项目指南建议人,即为项目申请人,仅可提出1项项目指南建议,应会同沪苏浙一方或多方作为项目主要参与申请人,项目主要参与申请人所在单位即为项目合作单位。

4.同一项目指南建议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指南建议,已申报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安徽)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5.经费要求:企业作为牵头或合作单位的,应当提供项目配套经费。其中,企业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的,与财政经费投入比例不低于2:1;企业作为课题牵头单位的,与相应课题的财政经费投入比例不低于2:1;企业作为课题合作单位的,应当配套经费。

三、报送要求

1.指南征集采取“限项推荐”方式进行,学校择优推荐不超过5项。

2.请建议人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3(包括WORD版本和盖章PDF版本)汇总后,于2026年8月10日发送至指定邮箱2021184@aust.edu.cn。

3.联系方式:寻老师6631812;鲁老师3315812


附件:1.2026年度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书

2.2026年度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推荐函

3.2026年度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技术需求调查表


科研部    

2026年7月30日





撰稿:寻芳芳

核稿:鲁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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