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政府令第330号)(附件1)和《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皖科重〔2026〕5号)(附件2)有关规定,现将学校2025年度省科技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省科学技术奖设置6个奖种,分别为:重大科技成就奖、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方式及要求
(一)提名方式
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两种方式。
我校可直接提名省科学技术奖。若教师采取其他提名方式,提名要求与程序详见省科技厅通知(https://kjt.ah.gov.cn/kjzx/tzgg/123467141.html)。
(二)我校提名要求
原则上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数量不限。重大科技成就奖、青年科技创新奖及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严格在提名数额范围内按要求择优限额提名。
我校应提名本单位工作者,项目提名前将征求不少于5位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的意见,对完成人科研诚信情况进行前置审查。
不接受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等保密项目的提名。
三、被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1. 重大科技成就奖。注重提名仍在一线、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工作,其工作单位应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正式提名前,由候选者所在单位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围绕候选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函。
2. 青年科技创新奖。鼓励提名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标志性原创成果,产生重大国际学术影响,或在国家战略需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中取得标志性原创成果,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做出了显著贡献的青年科研人员。候选者应当在2026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1981年1月2日(含)以后出生)。2026年全年在安徽省工作。
3.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注重提名双边或者多边国际科技合作中对安徽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人员或者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管理等活动的外国组织、国际组织。
4. 自然科学奖。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两年以上(即2024年7月31日以前)。代表作原则上不超过5篇,如有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可不超过6篇。所列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应为省内单位。完成人与完成单位必须在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和单位信息中有所体现。
5. 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整体技术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即2024年7月31日之前),主要创新成果须在安徽落地转化。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已获批两年以上的行政审批文件。审批时间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论文不作为主要的评审依据。
6. 外籍人员作为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被提名人的,须在中国国内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7. 列入国家、省(部)级、市级科研项目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并提交验收报告。
8. 提名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医学类项目,凡未列入国家、省(部)、市级科研项目的自选项目,需提交单位立项依据及结题验收报告。提名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凡未共同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计划(基金)的、无共同知识产权的,必须提供项目整体应用前的有效合作证明材料。
9.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或者被提名人选参与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任一类项目的完成人。上年度重大科技成就奖被提名人选未获奖的,再次作为重大科技成就奖被提名人选须间隔一个年度。
10. 2024年度经受理评审但未授奖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再次提名。正在申报国家级、其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技术内容未获得过其他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励的方可提名。
11. 项目第一完成人的主要工作原则上应在安徽省境内完成。
四、学校提名程序
(一)提名需求申请
申报2025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完成人,需填写《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需求表》(附件3)并交由学院汇总(个人提交视为未提出)。各学院于2026年8月25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1760630348@qq.com邮箱,电邮及附件标题为“XX学院省奖提名申请表(项数)”。纸质版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研部607室。
(二)提名书填写
请拿到提名号的项目完成人仔细阅读各类提名书填报说明,参照《2025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4),于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9月15日凭提名号登录安徽科技大脑,在线填写。
各项目需在9月7日前完成定稿并发送至1760630348@qq.com邮箱,电邮及附件标题为“项目名称+第一完成人姓名”。学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提名前评审(提名项目均须参加)。评审后的项目由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提名书主件的纸质版应为网上填写完成、提交提名后下载水印版打印。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
五、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各项目完成人于2026年9月21日上午11点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统一报送至科研部607室,其中学校法人签字由科研部统一办理。
提名材料纸质要求:主件、附件应按可拆卸方式合订成册,A4规格纸张,打印方式单双面不限,竖向左侧装订,封面以提名手册中申报书为准,勿另加封面。
六、联系方式
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655281、0551-65370092
安徽科技大脑联系电话:13023098652、13155113928
科研部联系人及电话:姚婷婷;0554-6634029
附件:1. 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2. 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3. 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需求表
4. 2025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科研部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