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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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付强     资料来源: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发布时间:2026-08-3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请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仔细研读申报通知和指南,明确申请资格和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等,积极联系相关单位联合申报。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

二、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在20257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具有良好国际合作基础,运行管理规范。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61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项目(课题)骨干投入项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每年3个月。

3.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其他具体要求见申报指南文件。

三、我校申报安排

申报书网上填报时间为2026938:00202610816:00。请于925日之前将申报书提交科研部,以便进行形式审查及组织专家评审把关,切实提高申请书质量。

如有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的疑问,请及时沟通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科研部 联系人: 付强 17355482912

鲁海峰 0554-3315812

邮 箱:fuqiang@aust.edu.cn

科研部

2026831


编辑:付强

审稿:鲁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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