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2026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寻芳芳     发布时间:2026-09-1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依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原文链接)要求,现将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次组织开展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重大项目、青年科学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延续资助)(以下简称“青年项目(A类延续资助)”)、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以下简称“青年项目(A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以下简称“青年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以下简称“青年项目(C类)”)和面上项目。

二、有关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原通知,现将主要申报要求列出:

(一)申请人要求

1.项目申请人是依托单位正式受聘的人员,在读研究生、离退休以及兼职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

2.项目申请数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申请限1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申请合计限2项;

3)正在承担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

3.各类型项目申请人年龄及承担项目情况要求如下:

1)重大项目申请人,男性原则上应是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原则上应是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青年科学家项目申请人,男性应当是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应当是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青年项目(A类延续资助)申请人,应当是2026年度到期的青年项目(A类)(原杰青项目)负责人,已按时完成研究任务且未延期、终止或者撤销青年项目(A类)(原杰青项目),只能选择与第一个资助周期相同的领域,不得跨领域申请。

4)青年项目(A类)(原杰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

5)青年项目(B类)(原优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

6)青年项目(C类)(原青年项目)申请人,男性应当是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女性应当是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国家或省基金项目。

7)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青年项目(A类)(原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青年项目(A类)(原杰青项目)且已承担过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4.项目申请人与参与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本年度重大项目试点除外,不限制合作单位数量)。

5.根据项目任务书已到期的省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项目申请,其中结题验收“不通过”的,不予立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青年项目(C类)或面上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以获得国家基金委相关学部盖章结题证明通知材料或所在依托单位公章证明材料为准。

(二)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2.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国家或省级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3.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合同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4.涉及伦理的老师要按照要求开展伦理审查并提交材料。

三、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一)遴选推荐

青年项目(A类)和青年项目(B类),实行不限额申报。重大项目、青年科学家项目\青年项目(C类)和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其中青年项目(C类)和面上项目各单位推荐指标见附件1,各二级单位根据指标数组织推荐上报科研部。重大项目和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材料各二级单位经形式审查合格后报送科研部。科研部组织上述项目遴选推荐。

(二)伦理审查工作

所有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的项目申请,填写科研项目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审查表(附件3),根据研究内容勾选所属伦理类别,并附相关说明。项目涉及人的伦理审查,补充填写《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情况表》(附件3)并附实验方案及受试者知情同意书。项目涉及动物的伦理审查,补充填写《实验动物伦理情况表》(附件3)并附实验方案。9月2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审查材料打包发至邮箱2022005@aust.edu.cn,不接受个人报送。电子版材料通过初审后,于9月30日前根据分发的受理编号填写并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至行政楼601室。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申请人注册登录安徽科技大脑门户网站(链接),点击“办事大厅”进入,点击“省自然科学基金”类别进入,点击“业务办理”开展申报工作。

2.附件全部材料合计总页数不超过40页,其中包括不超过5个代表性成果,主要指:论文/论著、专利、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附件材料按规定扫描成PDF上传。

(四)工作节点

青年项目(C类)、面上项目请各单位按照推荐指标额于2026年9月28日前完成项目评审推荐。重大项目、青年科学家项目请一并提交至科研部评审。各单位将附件2推荐清单(Excel及盖章PDF)、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2021184@aust.edu.cn。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照省科技厅给定的申报指标数进行推荐,待学校公示后填报系统。

青年项目(A类延续资助)、青年项目(A类)、青年项目(B类)不限额申报,2026年10月9日17:30前完成系统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申请。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4-6631812 寻老师、徐老师



科研部

2026年9月18日




撰稿:寻芳芳

核稿:鲁海峰

编辑:寻芳芳

审稿:鲁海峰

安徽理工大学科研部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
邮编:232001       电话:0554-6668024(8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