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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2025年12月17日 09:29  点击:[]


全校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5124号)精神,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加强学校科研诚信建设,现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主动排查梳理撤稿论文情况,核实论文撤稿原因,总结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成效经验,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论文自查

各单位须认真组织本单位全体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2023年以来以安徽理工大学署名、本人署名的科技论文撤稿情况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注重对科研诚信问题线索清单上的论文开展核实调查。

二、及时整改严肃处理

各单位应按照学校发布的《安徽理工大学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2181号)要求,对2023以来自查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总结工作经验,分析研判学术不端行为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在本次自查中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且在以往自查中未主动报告或者违反学术论文发表诚信承诺制度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从重处理。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单位应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加强内控管理,建立健全撤稿论文常态化查处机制,在常态化开展学术不端撤稿论文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完善论文发表前审核等主动预防机制,从源头减少学术不端撤稿行为发生,并将撤稿论文查处工作与科研诚信教育培训相结合,以查促教、以查促改、以查促管,切实提高高校科研人员诚信意识,主动抵制科研失信行为。

四、总结材料形成报告

各单位根据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形成自查报告(附件1,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对于不存在学术不端论文,自行保存调查过程中产生的材料;对于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高等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和《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等文件要求,在完成行政调查(谈话记录、个人陈述)、学术评议并听取作者陈述申辩的基础上形成科研诚信问题线索核查报告(附件3),并填写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附件4)。调查处理应保证相关责任人知情、申诉等权益,调查和处理结果等应由涉事作者签字确认。

请各单位于20251231日前完成撤稿论文自查工作和相关论文的调查处理,并将自查报告、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论文的核查报告以及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及相关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签字的核查谈话记录;投稿记录、研究数据等证明材料;事实核查人员名单及签字;学术评议专家组名单及签字等)一式三份报送科研部604室并将上述材料的Word版以及盖章后的PDF扫描版发送至邮箱xjzhang@aust.edu.cn

联系人:张学军;联系电话:0554-6222327


附件:1.自查报告

2.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

3.科研诚信问题线索核查报告

4.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


科研部        

20251217



撰稿:科研部 张学军

核稿:科研部 马衍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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