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处级单位:
为按时完成个人科研考核工作,2013年漏登的科研成果,请到科技产业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科(行政楼1114房间)完成补充登记与原件核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登记及核查时间:3月17日-28日,逾期不予受理。
2、登记范围:2013年的科研成果;2012年发表但未被收录的论文,其他成果不予登记。
3、登记方式:论文、论著采取网上登记方式(请登录“科技产业处科研信息登记系统”登记);其他成果直接到科技产业处登记,所有成果均须提供原件并进行核查,被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收录证明。
联系人:葛涛
联系电话:6631812
科技产业处
二O一四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