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4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材料校内递交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经过国家基金委有关系统查重的信息公布(见附件3),经筛查仍有项目在研究期限、项目类别,课题组成员信息等细节问题上出现错误,请各单位通知有关人员务必并按照国家自然基金形式表认真审查申请书,同时请各学院在认真复审一次。凡是由于个人未按照要求审查项目书造成形式审查初筛掉的,其责任由个人承担。由于形式问题必须修改的项目由学院统一将修改后的申报书在3月15日上午9点前交至科技产业处。
除人员超项原因外申报书项目课题组成员应与附件1中一致,请各学院认真核对。凡是更改人员的项目必须报学院备案,否则后果自负。
请各学院认真核对附件3中未出现,但仍申报2014年度国家自然基金的项目。此类项目负责人均需填写“责任自担承诺书”,经学院签字后,由项目负责人在3月15日上午9点前交至科技产业处留存。此类项目未提交“责任自担承诺书”,科技产业处将不予上报。
科技产业处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