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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推荐2014年度(第二十三届)孙越崎青年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2014年06月27日 16:17  点击:[]

各有关单位:

       孙越崎青年科学技术奖是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审定,首批获准登记设立的26项社会力量办奖奖项之一。煤炭系统每年授奖名额为10人。现将该奖项的推荐与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届候选人应为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曾获得“孙越崎青年科技奖”“煤炭青年科技奖”者,不再申报。

二、     评选标准: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道德与学风,并在业务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学术上提出了新的思路和见解,发表后被公认为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2.     在科学技术实践中勇于创新,做出重要贡献并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     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和新技术推广中成绩显著,做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重要贡献。

三、     我校申报名额为1-2名。

四、     申报程序:

1.     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做出评价并签署意见;

2.     由孙越崎基金会理事或三位(本单位一位,外单位两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

3.     申报材料报送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五、     申报材料:

1.     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均需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2.     候选人推荐简表一式十份;

3.     专家推荐表各一式三份;

(以上材料请用计算机填写,并附软盘或光盘)

4.     有代表性的成果、简介或鉴定证书(不超过三份)、发表的论文或奖励证书等(可用复印件)均一式三份。有著作可附一本样书。

六、     注意事项:

1.     科研成果、著作、论文等应以国内做出的为主,并均为主要贡献者或主要完成(作)者;

2.     论文必须是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注明刊名、出版时间、期数、页码);成果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或公布并附鉴定或专利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取得经济效益应有有关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统计证明材料;

3.     评奖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标准,依靠专家,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宁缺毋滥。推荐单位必须严格审核并负责地签署单位意见。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撤销奖励并通报推荐单位。

4.     获得本奖者,在国内外发表论文时,可注明某年曾获本奖项。

5.     在同等条件下,中国煤炭学会会员优先(请提供会员证或发展会员批复文件)

6.     申报材料一般不退还,请自行留底。(如需退还,请事先注明)

七、     申报截至日期:2014年7月13日(以邮戳为准)。

八、     每位申报人需交评审费1000元。

九、     报送地址:行政楼1114房间

 

附: 推荐表

上一条:关于申报推荐2014年度(第二十三届)孙越崎能源科技奖(孙越崎能源大奖)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中国煤炭学会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煤炭青年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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