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孙越崎青年科学技术奖是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审定,首批获准登记设立的26项社会力量办奖奖项之一。煤炭系统每年授奖名额为10人。现将该奖项的推荐与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届候选人应为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曾获得“孙越崎青年科技奖”“煤炭青年科技奖”者,不再申报。
二、 评选标准: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道德与学风,并在业务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学术上提出了新的思路和见解,发表后被公认为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2. 在科学技术实践中勇于创新,做出重要贡献并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 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和新技术推广中成绩显著,做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重要贡献。
三、 我校申报名额为1-2名。
四、 申报程序:
1. 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做出评价并签署意见;
2. 由孙越崎基金会理事或三位(本单位一位,外单位两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
3. 申报材料报送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五、 申报材料:
1. 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均需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2. 候选人推荐简表一式十份;
3. 专家推荐表各一式三份;
(以上材料请用计算机填写,并附软盘或光盘)
4. 有代表性的成果、简介或鉴定证书(不超过三份)、发表的论文或奖励证书等(可用复印件)均一式三份。有著作可附一本样书。
六、 注意事项:
1. 科研成果、著作、论文等应以国内做出的为主,并均为主要贡献者或主要完成(作)者;
2. 论文必须是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注明刊名、出版时间、期数、页码);成果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或公布并附鉴定或专利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取得经济效益应有有关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统计证明材料;
3. 评奖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标准,依靠专家,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宁缺毋滥。推荐单位必须严格审核并负责地签署单位意见。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撤销奖励并通报推荐单位。
4. 获得本奖者,在国内外发表论文时,可注明某年曾获本奖项。
5. 在同等条件下,中国煤炭学会会员优先(请提供会员证或发展会员批复文件)
6. 申报材料一般不退还,请自行留底。(如需退还,请事先注明)
七、 申报截至日期:2014年7月13日(以邮戳为准)。
八、 每位申报人需交评审费1000元。
九、 报送地址:行政楼1114房间
附: 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