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安徽理工大学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8〕71号)文件,附件“3-3学院(部)科技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中“D社会服务与合作”以及《关于下达2018年度科研目标任务的通知》(校政秘〔2018〕41号)有关要求,现请各学院(部)提供2018年度(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有关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供材料
1.社会服务贡献典型案例证明材料;
2.与校外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复印件;
3.申请附加分有关证明材料。
二、有关要求
1.社会服务贡献典型案例,材料均应说明通过何种方法和途径服务社会,服务的行业和地域范围以及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和实质性贡献,材料需被服务单位证明,并加盖被服务单位公章。社会服务贡献典型案例提供材料为原件。
2.与校外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要求以安徽理工大学或学院(部)名义签订,而非横向单个项目合同。产学研合作协议可提供协议复印件。
3.申请附加分需按照“科技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附加分加分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果牵涉到校内多个单位的,牵头单位根据贡献率划定加分比例。
4.报送材料必须真实,并填写“2018年度科技工作考核报送材料表”(见附件1),该表经单位分管科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行政楼605室。
三、报送时间
以上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2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逾期报送将不予在2018年度科技考核工作中核算。
联系人:郑文兵 联系电话:6668024(68024)
附件:2018年度科技工作考核报送材料表
自然科学处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