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理工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政﹝2016﹞160号)文件精神,2015年及以后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含专项和主任基金),2017年及以后立项的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厅)、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其它入帐时分立间接经费帐户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可申请提取绩效。绩效提取额度为:项目结题前发放额不得超过科研绩效总额的50%;绩效发放人员必须为课题组成员(不包含研究生)。
科研绩效支出发放流程为:项目负责人会同项目组成员填写“安徽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见附件),提出发放申请;发放对象所在学院(部)对其实际研究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并对绩效支出是否发放提出建议;自然科学处或社会科学处、财务处依据相关规定对发放申请进行审核,报学校批准后由财务处按预算核定后发放。
理工类项目申请人将申请表于12月25日前递交到自然科学处,人文类项目申请人递交到社会科学处。
自然科学处联系人:沈豫浙 6633103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汤老师 6685497
自然科学处 社会科学处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