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0〕72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2018年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7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2018年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8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启动我校2020年度教育厅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要求
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
(一)自然科学项目具体要求
1.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基础研究,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和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重大突破,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围绕推动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高质量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加强安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研攻关,着力加快数字经济、农业农村经济、网络安全、绿色技术、中医药传承、食品安全等方面关键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与企业进行技术集成和协同攻关的申报项目,应已与企业签订有合作协议,且有实质性合作。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科技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二)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具体要求
1.项目应聚焦国家和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瞄准前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充分发挥高校智库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作用,注重吸收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强化应用对策研究;围绕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二、申报限额
1.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我校自然科学项目立项指标共73项,其中:重大项目7项,重点项目66项(含附属医院6项);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立项指标共23项,其中:重大项目2项,重点项目21项(含基地5项)。
2.实行限项申请:各学院及二级单位分配指标见附件1,根据文件要求,安徽省高峰学科单设指标,请各学科在报送发展规划处的团队人员名单中推荐项目。
3.申请者个人实行限项申请, 每人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作为参与人参与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2项,同时对下列人员实行限报:
(1)2018-2020年期间在国家、省部、地市以及学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结题过程中,未按期结题或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2)自然科学项目限报条件:在研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重点项目;已结题的省教育厅自然科学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任何项目;已结题的省教育厅自然科学重点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重大项目。
(3)人文科学项目限报条件:在研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在研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或人才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重点项目;已获批过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重大项目。除重大项目、平台项目和委托项目外,作为主持人累计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3项(含3项)以上的,原则上不得再申请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自然科学项目申报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未申请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人员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2.重大项目面向培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请人年龄限制为男性小于37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小于39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3.重点项目限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人员申报,年龄小于45周岁(1975年9月18日后出生)。
4.申请人在2018年-2020年三年内取得和申报项目学科领域相关的学术成果需满足下列条件:
重大项目申报人需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且满足以下条件1+2或2+3:
(1)项目要求: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承担过1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以上项目(含国家“863”、“973”、科技支撑计划等),人员排名前3。
(2)论文要求:在《自然》、《科学》(不包括子刊)等权威学术刊物上参与发表文章,或在《期刊引用报告》(JCR,以中国科学院小类分区为准)一区的期刊发表至少1篇第一作者论文,或JCR二区以上的期刊累计发表至少5篇第一作者论文(须提供由具备国家一级查新资质机构出具的JCR分区情况证明材料)。
(3)获奖要求: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作为前三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
重点项目申报人需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在5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6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文章分类按照安徽理工大学学科与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校政〔2019〕186号)中规定的执行);
(2)以第一发明人取得授权国际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授权中国发明专利不少于3项;
(3)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前5名或一等奖前8名(协会奖下降一个层次);
(4)出版专著不少于1部(不含教材),排名第1。
(二)人文科学项目申报条件
1.原则上优先推荐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人申报,因符合条件人数少于分配指标数的,可推荐其他人员申报。
2.重大项目限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年龄小于50周岁(1970年9月18日后出生)。
3.重点项目限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并向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中青年教师和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教师倾斜,年龄小于45周岁(1975年9月18日后出生)。
4.申报上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在2018-2020三年内取得和申报项目学科领域相关的学术成果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重大项目以第一作者在6类以上期刊(文章分类按照《安徽理工大学学科与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校政〔2019〕186号)中规定的执行)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最新版本)、国际会议论文集(有国际书刊号)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或出版专著不少于1部(不含教材),排名第一。
(2)重点项目申报人以第一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最新版本)、国际会议论文集(有国际书刊号)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一般CN刊号期刊(包括增刊)及有CN刊号(书号)的国内会议论文集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或出版专著不少于1部(含教材),排名第一。
四、评审程序
1.各学院、平台推荐项目采用院校二级评审机制,各学院根据推荐指标由院学术委员采用现场汇报的方式评审推荐至学校,学校组织校级会议评审并确定最终立项项目。
2.学校将充分发挥同行专家和学术委员会的监督把关作用,按照公开、公正、竞争和择优立项的原则,对申请者资格、研究内容的创新性和学术问题进行严格审核。
3.各学院及各类平台应在2020年10月15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推荐结果(项目申报一览表需按照推荐优先顺序进行排序,需学术委员会评审组签字)及推荐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报送至科研部。学校将在10月20日前完成会评工作,并通过学校官方主页公示评审结果。
五、其他
1.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各学院申请人需下载最新版项目申报书填写。
3.项目在结题前拨付经费总额的50%,结题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经费。自然科学项目:在研究周期内重大项目需发表SCI论文2篇或SCI论文1篇加1项国际发明专利授权,且获批人必须申报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重点项目;重点项目需发表SCI论文1篇且获批人必须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科学项目:重大项目需发表C刊2篇,重点项目需发表C刊1篇。结题验收不达标的项目将追回拨付经费。
4.联系人:
沈豫浙(自然) 邮箱:yzsheng@aust.edu.cn,联系电话:6633103(63103);
汤老师(人文)邮箱:skc@aust.edu.cn;电话:6685497(65497)
附件1:学院(部)、平台分配指标
附件2:2020年教育厅项目评审推荐清单
附件3: 教育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4:教育厅人文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