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安徽省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http://kjt.ah.gov.cn/kjzx/tzgg/122076321.html),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名额
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实行择优限额推荐,原则上从2020-2022年度获得省科技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中推荐。
2.省属高校统一由省教育厅牵头推荐,推荐数额不超过2项。
3.我校可以推荐1个项目至省教育厅参加遴选。
二、申报流程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照科研部发布通知要求(https://kyb.aust.edu.cn/info/1015/4964.htm)抓紧组织填报《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情况表》(附件1)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附件2),于12月24日17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495742982@qq.com。
科研部组织专家择优推荐1个项目,按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且不影响提名的,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进一步组织专家遴选推荐及公示后报送省科技厅。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平平 江丙友;电话:0554-6631812 3315812
附件:1. 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情况表
2.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
科研部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