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皖科才秘〔2023〕456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兴皖工程,以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为旗帜性抓手,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加快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现将开展担任科技企业“科技副总”意向摸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摸底了解各学院科研人员赴科技型企业担任“科技副总”意向,为下一步开展安徽省“科技副总”选派行动提供依据和参考。
二、“科技副总”资格条件
1. 应为本校正式或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科研人员;
2. 在相关学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对相关行业有深度研究,具有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
3. 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国家级人才及上期科技副总聘任期满考核优秀续聘者,可放宽至60周岁;
4. 愿意帮助企业制定创新规划、提供咨询建议,联合企业开展研究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指导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培养创新人才团队等。
三、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积极摸排本单位意向担任“科技副总”的人员信息,组织有关人员填写《担任科技副总意向人员信息表》(附件1)和《担任“科技副总”意向汇总表》(附件2),于2024年1月2日(星期二)前将word版表格反馈至电子邮箱(601761623@qq.com),无需提供纸质件。
四、联系方式
科研部联系人:张老师,0554-6668014
附件:1. 担任“科技副总”意向人员信息表
2. 担任“科技副总”意向汇总表
科研部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