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安徽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精神,按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学校2023年度省科技奖提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及要求
(一)提名方式
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即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省科学技术奖。
我校可以直接提名省科学技术奖。若教师想采取其他提名方式,提名要求与程序详见省科技厅通知(http://kjt.ah.gov.cn/kjzx/tzgg/122096001.html)。
(二)提名要求
提名成果应紧紧围绕“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贡献,为安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增动能”的目标,在科学研究、研发攻关、成果转化中取得了重大标志性成果。成果要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注重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
1. 重大科技成就奖。仅限提名1人。注重提名仍在一线工作的杰出科学家,长期从事科技创新为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
2.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
3. 技术合作奖。提名数量不限,注重提名学术水平高、国际影响大,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且长期友好的境外人员(组织)。
4. 省科学技术奖不接受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等保密项目的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根据《安徽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提名项目(人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重大科技成就奖:应突出被提名人的重大科技成就、对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对知识与创新的传承,具有新时代科学家、企业家精神,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2. 自然科学奖: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篇,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应不少于1篇。所列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应为省内单位。完成人与完成单位必须在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和单位信息中有所体现。
3. 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整体技术已实施应用三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之前应用),主要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创新成果须在安徽落地转化。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已获批三年以上的行政审批文件。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相关行业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肥料、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等。审批时间应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
4. 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组织)应是在与安徽科学技术合作中对我省科学技术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的境外人员(组织)。生产、经营、招商引资、贸易往来等不在该奖范围之内。
5. 外国人作为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被提名人的,须在中国国内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6. 列入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并提交验收报告。
提名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医学类项目,凡未列入国家、省(部)、市级科研项目的自选项目,需提交单位立项依据及结题验收报告。
提名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凡未共同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计划(基金)的、无共同知识产权的,必须提供项目整体应用前的有效合作证明材料,如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许可等)登记证明、资金到账凭证等客观佐证材料。
7.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8. 2022年度经受理评审但未授奖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再次提名2023年度省科技奖。(缓评及异议处理完毕不影响再次提名的项目除外)。
9. 项目技术内容未获得过其他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励。
10. 正在申报其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11. 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是安徽省内注册的单位。
12. 提名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数据、材料的,将记入安徽省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三、提名程序
(一)提名需求申请
各单位要坚持择优遴选、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荐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填写《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需求表》(附件1),于2024年1月10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495742982@qq.com邮箱,纸质版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至科研部601室。
(二)提名书填写
请拿到提名号的项目完成人仔细阅读各类提名书填报说明和系统使用说明,参照《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于2024年1月15日开始凭提名号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http://39.145.8.73:800/egrantweb/),在线填写提名项目,于2024年1月24日前将系统导出的提名书电子版发送至495742982@qq.com邮箱,学校将组织不少于5名相关专业领域专家进行评审(各个项目提名书纸质版双面打印8份带至会场)。
评审后的项目将通过学校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都要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附件2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情况需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到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系统。
定稿后的提名书务必于2024年1月28日提交至科研部审核,逾期责任自负。科研部开展形式审查,没有发现问题后,在网络提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8日中午12:00前提交给省科技厅。
四、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省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提名书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多个单位(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数量应严格按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填报。完成单位名称以法人机构审批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提名书主件的纸质版应为网上填写完成、提交提名后下载水印版打印。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
五、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各项目完成人请于2024年2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统一报送至科研部601室。
提名书纸质要求:主件、附件应按可拆卸方式(如塑料抽杆夹、长尾铁夹)合订成册,A4规格纸张,打印方式单双面不限,竖向左侧装订,以“一、候选人基本情况”或“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请勿另加封面。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平平 江丙友;联系电话:6631812(61812)。
附件:1. 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需求表
2. 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科研部
2023年12月29日